昨晚,方舟子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目前他正在积极地准备材料。 “国庆长假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,我将会向石景山检察院递交申请,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。” 目前方舟子、方玄昌遇袭案件已移送石景山检察院,并以肖传国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检方提交了起诉意见书。当初肖传国等数名嫌疑人被抓获时,都是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。对于这个变化,警方表示是根据法律规定来办案的。 昨日,方舟子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,应以故意杀人(未遂)罪起诉。方舟子说,作为受害人他有三点质疑:第一是肖传国的犯罪动机,肖传国在看守所表示,是因为方舟子“打假”导致其落选中科院院士,因此想出口气报复。但肖传国落选是发生在2005年,而方玄昌则是去年因报道肖式反射弧手术才介入,“因此,肖传国是害怕方玄昌揭露他的肖式反射弧手术。”
第二是肖传国的作案方式。方舟子说,肖传国声称“只想打个鼻青脸肿”,但实际上肖传国却花费10万元巨款来雇凶,且经过长时间的跟踪和踩点,嫌疑人作案时动用了辣椒水、管钢和铁锤,“分明是想致(置)人于死地”。
第三就是方玄昌轻微伤的伤残鉴定。“方玄昌被打受的伤非常重,导致失血性休克、头部部分伤处有颅骨显露,如果不是一个好心的出租车司机将方玄昌拉走,后果将不堪设想。”方舟子说,他对方玄昌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有疑问。
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吴坤乾律师分析
1 出现了前后涉嫌罪名的变化,在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,接合本案,伤情鉴定的结果为轻微伤,一般轻微伤都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,能嫌寻衅滋事罪,所以公安部门不会以故意伤害移送检察机关。
2方舟子作为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,可以依法行驶自己的权利,但是,本案最为关键的证据是法医鉴定报告,如果能推翻该轻微伤报告,案件会另外定性。但公诉案件控方是国家机关,方子周得能影响检察机关重新鉴定才行。
3定故意杀人需要提供较方舟子先生质疑内容更多的证据,公安部门如果没有收集到必要的证据,只怕方先生心有余力不足,退回侦查未必有方先生需要的结果。